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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需要把握的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13   点击数: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同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需要把握的纪律要求做以下强调,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1.在活动计划上,严格按规定报批、备案,严禁超出计划、方案组织活动。

2.在活动安排上,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统筹安排,避免同一时间到同一地方扎堆参观、开展活动。

3.在活动方式上,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在活动组织上,严格作风要求,防止浅尝辄止、敷衍应付、学用“两张皮”;力戒搞形式、走过场。

5.在活动地点上,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

6.在活动经费上,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严禁转嫁活动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开支与党史学习教育无关的其他费用。

7.在活动人员上,严格控制人员范围,不搞特权,严禁携带家属等无关人员参与活动。

8.在交通保障上,严格控制出行交通工具,严禁公车私用。

9.在精文简会上,严格控制相关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加强发文统筹,从严控制发文质量、规格和篇幅,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

10.在疫情防控上,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公共场所“扫码、测温、戴口罩、不聚集”和定期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督促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91-22869969

监督举报邮箱:fjwzyjjjcs123@163.com

监督举报网站:http://www.fjwzy.cn/jcs/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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