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和消防安全十项标准,结合我系的特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系主管领导消防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全面负责领导本系的消防安全工作,系书记为本系防火责任人;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系部管理的内容;
5、对全系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防火险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9、追究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系办公室防火职责
1、在系防火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对全系的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
2、负责具体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实施细则》和其他消防法规;
3、负责对全系消防器材提出购置和分配意见;
4、负责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并根据事故的情节向上级领导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制定防火制度,规划、灭火方案;
6、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检查整改情况。
三、各教研室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防火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包括实验室)、本班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执行系部有关防火工作的规定,组织贯彻防火安全措施;
2、定期布置和总结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本教研室老师和本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3、经常组织和发动本部门老师和本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请系办公室协助处理;
4、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原因,对肇事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消防设备的保管,保证消防设备完整好用。
四、消防、防毒安全管理
1、各防火重点部位设防火责任人,责任制度上墙;
2、严格执行国务院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七日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专库存放,根据化学危险品的性质分类保管,并采取安全措施;
3、凡属剧毒物品,要按规定分类储存,专人负责,实行双人两锁制,严格领用登记手续;
4、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定期检查;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5、严格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严禁擅自动用灭火器材,对挪用、损坏消防设施的,按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制裁;使用科室须定期做好消防器材的保护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
6、加强系部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做好每年一次的队员的替补工作,抓好队伍的训练和思想教育。
7、每学期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每年对消防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突出的科室、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肇事者查明原因,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