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林培聪、卢艳平等2名学生退学的公示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25-04-16   浏览次数:

培聪、卢艳平2名学生因个人原因(公司有事,不方便离开,无法继续来校参加面授等原因)自愿申请退学,并根据学校要求办理退学手续。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闽卫院继〔20252号文)第章第三十九“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劝说无效者”等相关规定,学生提出退学申请报告并按程序办理,应予以退学。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16日至4月22日。若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反映。

联系人:老师 0591-22869959

附件:申请退学学生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54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