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拟对校史馆装修设计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一楼
2.工期要求:效果图在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在效果图确认后20天内完成提交
3.设计费用:控制价9.72万元,超过该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工程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等
5.设计内容: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有百年历史,历经沧桑、底蕴深厚,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育人为中心,努力践行“业精德诚”的校训精神,为福建省医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学院校史馆平面面积约900平方米,投标方按照我院提供的平面图自行设计。投标方设计方案必须很好展示学校发展历程、系部设置、校友风采、学校荣誉等内容,设计方案要求展线流畅、展区划分合理、展示内容完整,具有创意性和艺术性,适当应用现代多媒体电子设备。中标方根据我院要求对设计效果图进一步优化,效果图完成后在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负责设计调整及现场配合,工程竣工阶段负责设计部分核实验收。
6.自行勘察现场。
二、招标方式
校内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即校史馆、纪念馆、博物馆的设计或设计装修一体化工程项目),以提交合同复印件为准。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
2.投标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参加投标不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4.投标报价一览表;
5.设计人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
6.设计方案;
7.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加盖公章,装订密封,所有证件原件备查(各投标人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五、报名、开标地点和日期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3日16:30前将报名材料传至邮箱:904190152@qq.com,邮件主题须注明“校史馆装修设计报名”,报名材料含企业营业执照、设计资质、类似项目合同与投标代表及联系电话等。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23 日 16:30
开标、评标地点: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24 日 15:00
开标时间:2017年 11 月 24 日 15:00
六、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高分中标。
以上投标人若不足叁家,但有贰家应标,经学院招评标委研究确定后可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不足贰家,则本次招标流标。
七、设计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1)校史馆总平面布置图(2)校史馆各个部分完整效果图。以上设计必须A3彩色打印并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一起密封盖章递交。
八、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中标价)。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至合同签订前到我院财务处交纳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我院以后的投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因此给我院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我院所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待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学院认可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在开标前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九、设计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方案效果图优化完成并获招标人认可后,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招标人认可后,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4.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结清设计费。
5.以上付款前中标方均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公对公银行转账。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以邮箱报名为准。各投标人应关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http://www.fjwx.com.cn/),相关补充通知等在此发布,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潜在投标人。
2.投标人提供的应标材料和创意,招标人享有使用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彭老师 曾老师 0591-22869936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15日
附: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 价格部分评分标准(满分20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2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80分)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总分 |
分值 |
得分
(分) |
设计
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是否围绕本次校史馆展览的主要精神,平面规划及功能布局是否合理清楚、展线是否流畅等方面情况,由评委对比后进行打分。 |
20 |
满足:15~20
基本满足:10~15
一般(不缺项):5 ~10
不满足: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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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的展示内容是否完整、各展区区分是否合理、标题文字是否富有创意和诗意,由评委对比后进行打分。 |
18 |
满足:15~18
基本满足:10~15
一般(不缺项):5 ~10
不满足: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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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校史馆装修设计的艺术性、特色性,运用多媒体电子设备的技术程度,由评委对比后进行打分。 |
18 |
满足:15~18
基本满足:10~15
一般(不缺项):5 ~10
不满足: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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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对整体的布展造型、布展创意、总体布展的视觉效果、创意,由评委对比后进行打分。 |
18 |
满足:15~18
基本满足:10~15
一般(不缺项):5 ~10
不满足: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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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投标人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即校史馆、纪念馆、博物馆的设计或设计装修一体化工程项目)不得分,每增加一项加3分,满分6分。(以提交合同复印件为准) |
6 |
一项:0分
二项:3分
三项: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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