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1/30 20:10:35 来源:护理学院
根据《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修订)》(闽卫院学【2017】141号),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核,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复核,现将2025-2026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名单204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护理学院反映情况。联系电话:李老师 0591-22928920。
附件:护理学院2025-2026学年减免学费公示名单
护理学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