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2013年以来,学院工会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院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工会职能,积极开展建设先进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活动,建家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涌现出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3-2015年度的先进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职工小家
学院各工会小组。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学院工会干部。
(三)工会积极分子
学院工会干部和积极参加工会工作和各项活动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职工小家条件
1、建家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建家工作机构健全,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会工作规范。工会小组长热心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职工的拥护。
2、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对本部门重要工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认真落实教代会工代会决议,职工代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职工对本部门民主管理工作满意率达80%以上。
3、团结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创建功立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学院建设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组织职工开展平安单位、安全生产活动。
4、积极开展先进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组织职工参加政治、业务等学习培训、师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学习型组织,职工队伍素质好。认真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组织本组会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
5、关心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维护职员工合法权益,及时主动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建立“五必访”制度和职工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帮助职工排忧解难。开展互帮互助活动,职工之间团结和谐。职工文体活动活跃,建有职工小家活动室,有较齐全的学习资料和活动器材。
6、建家工作档案资料齐全。职工对建家工作认可率达90%以上。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条件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工会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工会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3、团结和组织职工开展工会活动,较好地完成上级工会和院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受到职工信赖和好评。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敢于和善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工会积极分子条件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工会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助人为乐,热心为职工服务。
3、积极参加上级工会和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职工小家(3个)
各工会小组依据《省直机关职工小家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评,院工会组织考评验收,提出考核意见报院党委审批。考评验收时间为5月中旬。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10名)
各工会小组组织会员在全院工会干部中各推荐10名。
(三)工会积极分子(50名)
各工会小组在本小组范围内,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推荐对象为院工会干部(请勿与优秀工会工作者重复推荐)、积极参加工会工作和各项活动的工会会员。各小组推荐名额如下:
1、公共基础部、医学技术系工会小组各8名;
2、护理系工会小组6名;
3、药学系5名;
4、其他工会小组各4名。
机动3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请各工会小组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院工会。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附:院工会干部名单
1.工会委员会:魏立娜 洪常青 程剑芬 兰宝金 马少宁 肖健 邱滚忠 郑力宏
李毅建 艾松军
2.女工委员会:马少宁(兼)熊美兰 陈俊颖
3.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郑少春 廖晓愿 魏莺
4.工会小组长: 陈永玉茹静 黄晓敏 吴晓珊 吴敏珍 陈小虎 杨坦 林燕 林文霖强焜 伍丽萍 张天明 王烨 李燕平 叶振杰 叶梦宇 黄世清